中共青岛大学委员会
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东校区工委、校直各党委(党总支):
2015年10月18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切实抓好学习贯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学习贯彻主动性和坚定性
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把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转化为道德和纪律要求,是管党治党制度创新的重要成果,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
《准则》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紧扣廉洁自律、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突出关键少数,强调自律,重在立德,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展现了共产党人高尚的道德追求,是向全党发出的道德宣誓和对人民的庄严承诺。《条例》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突出政党特色、党纪特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强调他律,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
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切实深化对《准则》和《条例》重要性的思想认识,准确把握内涵要义,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对党的事业负责的精神,扎实抓好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把各项要求和党的纪律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心上,真正把党章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树立起来。
二、认真组织学习,抓好《准则》和《条例》宣传教育
各级党组织要统筹安排,周密部署,把《准则》和《条例》学习宣传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列入党员干部学习规划,集中一段时间加强学习教育。
纪委、党委组织部、党校要结合各自工作,分别组织开展党员教育培训,有计划地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地学,逐条逐句地学,做到熟知党纪条规,牢记廉洁自律要求。纪委、党委组织部于12月中旬组织开展《准则》和《条例》知识答题活动。
党委宣传部、报社要把宣传《准则》和《条例》作为当前思想宣传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充分利用校报、网络、门户网站等相关平台,通过开办专栏、撰写理论文章、召开专题研讨会等方式,开展生动活泼的宣传学习活动,做好宣传报道、条规解读等工作,为推动《准则》和《条例》贯彻落实营造良好氛围。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学习宣传教育落到实处
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结合工作实际,制订具体工作方案,抓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一是要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要通过对两部党内法规的学习贯彻,树立高尚道德情操、严明党纪戒尺。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三是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标准,绝不允许突破纪律底线。
各级党组织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抓,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发挥表率作用,带头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
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风尚。
纪委要统筹安排,制定监督检查计划,明确各个环节要求,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学习贯彻情况监督指导,坚决纠正随意变通、恶意规避、无视制度等现象,确保两部党内法规的学习贯彻取得实效,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在执行过程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要及时报校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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