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基层,打牢基础,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精神,现结合我校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性
1.我校各基层党组织处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的最前沿。担负着直接联系、宣传、组织、团结全体师生员工,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基层的重要职责,在保证党对高等教育坚强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与可靠接班人、维护学校稳定、构建和谐校园、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2.随着学校事业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的不断深入,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相比,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相比,与学校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比,我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必须从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和事业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我校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性,采取有效措施,改变基层党组织建设中不适应学校发展的思想观念、组织形态、运行机制和活动方式,加强组织体系、骨干队伍、活动载体、工作制度、场所阵地建设,努力推进我校基层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明确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3.总体要求。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纯洁性建设,以改革和完善基层党组织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为重点,以创新基层党组织活动方式,增强工作实效为抓手,着眼于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根本问题,通过推进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切实把学校的中心任务落实到基层各项工作中,为促进学校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4.目标任务。(1)组织坚强有力。各级基层党组织健全,设置合理,各项制度配套落实,政治核心地位进一步增强,监督保证作用更加明显,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发挥。(2)党员作用突出。广大党员理想信念坚定,宗旨观念牢固,在改革发展稳定和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3)工作得到促进。党的教育方针和学校的各项政策在基层进一步得到贯彻落实,广大党员和师生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得到发挥,各项事业取得新的进展。(4)师生员工满意。基层党组织建设体现师生意愿,党组织战斗力、凝聚力得到师生认可,党群干群关系和谐。
三、健全完善学院党组织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
5.党政联席会议是学院党政共同负责制的主要决策形式和基本会议制度。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十六字方针,集体讨论,共同研究,确保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党政联席会议的成员为学院党委(党总支)正副书记,学院行政正副职等。一般每周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会议议事必须有三分之二的成员到会,以半数以上应出席会议成员通过为有效。党政联席会议应当制度化、规范化,有明确的议事规则。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会前要充分沟通酝酿,交换意见,根据议题内容分别主持会议。
6.学院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支持行政负责人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党政之间既要明确职责,又要协同合作;既要合理分工,又要形成合力;有效形成学院党政相互配合、协调运转的工作机制。班子成员及党政领导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活动,加强沟通,互相理解,互相支持,努力营造一个团结奋斗、和谐向上的良好环境。
7.学院党委(党总支)要坚持会议制度和工作制度。每学期要召开一到两次基层党委(党总支)委员会议,专题研究本单位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大问题,制定每学期党员教育和组织活动计划,针对教职工和研究生、本专科生的不同特点,搞好党员教育和管理。建立和完善基层党委(党总支)委员联系党支部工作制度,加强对党支部建设的工作指导。
8.学校其它二级基层党组织,要根据各自单位的性质,按照相关党内规定,建立健全工作体制和机制,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发挥应有的作用。
四、切实加强党支部建设
9.进一步改进和调整党支部的设置形式。要本着有利于党组织开展工作,有利于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有利于不断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的原则,主动适应学校办学体制、内部管理体制、组织结构和党员队伍构成的变化,及时改进和调整党支部的设置形式。教职工党支部要尽可能与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组织对应设置,建在基层的实体单位上,尽量减少跨单位、跨部门设置。本专科学生党支部在低年级可跨班级、跨专业联合设置,高年级具备条件的则应“支部建在班上”,做到“低年级有党员,高年级有支部”。研究生党支部要积极探索与专业方向、学科团队、人才培养等相对应的设置方式,实现党建工作与研究生学习、科研工作的有机结合。同时,积极鼓励探索适应学校新的发展要求的党支部设置形式。
10.改进和创新党支部的工作与活动方式。要针对学校党员知识分子密集、独立思考意识和学习能力比较强、获取信息渠道比较广泛、思想比较活跃等特点,通过学习培训、实践锻炼、组织生活、思想政治工作等多种方法和途径,创新活动方式。教师党支部要紧紧围绕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等业务工作,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想方设法服务教师,引导教师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树立以学生为本,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的工作理念,做好教书育人的各项工作。机关党支部要围绕本部门、本单位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教育党员干部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创新工作理念,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服务意识,为学校的科学发展出谋划策,为师生员工提供优质服务。后勤、产业党支部要积极围绕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科技开发等中心工作,搞好本单位党员的教育管理,在完成各项任务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学生党支部要成为引领大学生刻苦学习、团结进步、健康成长的班级核心。支部成员要积极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并向有关部门反映。根据青年学生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影响、带动广大学生明确学习目的,完成学习任务。离退休党支部要加强对离退休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使他们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老有所为。
五、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
11.基层党委(党总支)要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地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通过参与决策、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保证监督等途径和工作环节,在实践中不断增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党组织的作用贯穿于决策、教学、科研、管理、安全稳定和人才培养活动的全过程,有机渗透、融合到各项工作当中去。
12.要重视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教育,引导班子成员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加强自我修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加强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学习教育,加强民主集中制学习教育,引导班子成员发扬民主、坚持原则,顾大局、守纪律、讲团结。坚持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对学习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考核,不断提高班子成员的思想政治素质。
13.要重视领导班子组织建设。按照学校党委的统一部署,按期完成换届选举工作。班子成员要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少数与多数、下级组织与上级组织的关系。
14.要重视领导班子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班子成员要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班子成员思想解放,爱岗敬业,真抓实干,联系群众,清正廉洁。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过双重组织生活的制度,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团结。
15.切实加强基层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基层党委(党总支)要构建多层次、多渠道的党员经常性学习教育体系。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党内主题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党内生活的思想性、原则性和针对性。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围绕学校的根本任务和中心工作,针对师生员工的思想实际,抓住节日、纪念日和学校的重要工作,利用多种形式、多种渠道,把思想政治工作与山东省应用基础型特色名校和高水平综合大学建设紧密结合,与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对师生员工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使师生员工明是非、知荣辱,做到知校、爱校、兴校、荣校。坚持政治学习制度,精选学习内容,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果。对师生员工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教育,认真做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帮助师生员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
16.切实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坚持把服务师生员工作为根本价值取向,自觉把基层党建工作中心转移到服务上来,扎实做好基层党组织联系和服务师生员工工作。要建立健全调查研究制度,基层党委(党总支)每年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及时了解倾听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要建立健全意见反馈制度,对于师生员工提出的意见和要求,本单位能够解决的,要抓紧解决;对于需要上级解决的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或有关部门反映,争取和协助上级解决;对于师生员工不适当的要求或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做好说服解释工作,增进沟通与了解,协调各种利益关系,促进校园和谐。要坚持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学院领导干部要结合工作分工,选择系、教研室、实验室、班级、宿舍等建立联系点,定期深入联系点了解情况、指导工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要坚持为师生员工办实事制度,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与行政一起,在共同认真调查研究和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从实际出发,每年办好师生员工最迫切要求解决的几件实事。要推行党员服务师生员工承诺制,建立健全党内关怀、帮扶制度,各级党组织每年都要定期走访特困师生和特困党员,组织开展党员志愿服务、结对帮扶、走访慰问活动,主动关心师生员工疾苦,帮助解决工作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让师生得到更多实惠,形成党组织党员服务和带动师生,师生信服和支持党组织党员的良好氛围。
17.加强和改进党员队伍教育管理。要健全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长效机制,通过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为党旗添彩,让党徽闪光”等各种主题活动,引导党员立足本职岗位,在教学、科研、管理、医疗、服务等各项工作实践中体现党员的先进性。健全党组织晋位升级和党员承诺践诺机制、接受群众监督机制、树立和表彰先进典型机制,不断激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追求先进和优秀的内在动力。要建立党员日常学习教育培训制度,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党员教育的全过程。要严格和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健全党内组织生活的长效机制,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断提高党内组织生活质量。要健全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和民主评议制度,坚持领导点评、党员互评、群众评议相结合,提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的实际效果。要坚持和完善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党内谈心制度和党员思想汇报制度,把经常性的党内生活作为教育党员的主要手段。要认真执行党费收缴管理使用、组织关系接转等日常管理制度。加强和改进对外出、学习进修等流动党员的管理和服务,按照“谁聘用、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临时聘用人员中党员的管理,及时将流动到我校的党员编入党的基层组织,积极配合做好流动到校外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做到党员管理的全覆盖。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优化党员队伍结构。
18.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正确处理好党员数量与质量的关系,积极而慎重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发展党员工作要有计划,突出重点,防止和避免突击发展、片面追求数量、发展数量大起大落等不正常现象。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在优秀青年教师、学术骨干及学科带头人中发展党员工作,继续做好在优秀大学生和研究生中发展党员工作,严格执行《青岛大学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严格履行程序,把提高质量放在首位,及时把那些具备党员条件,实践“三个代表”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工作中既要认真慎重,不降格以求,又不求全责备,主要看他们是不是符合党员标准,能否自觉地为实现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同时要处理好坚持入党自愿原则与积极启发教育、帮助的关系,变坐等上门为主动靠上去做工作。要积极支持、指导共青团组织开展“推优”工作,做好学生党员发展工作。要充分发挥党校和各基层党组织作用,拓宽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渠道,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要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的各项规定,全面推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和票决制。加强组织员队伍建设,开展经验交流,努力做好新形势下党员发展工作。
19.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完善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每年召开一次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并在会前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会后将有关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通过适当形式,向下一级党组织或所在单位和部门通报。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基层党组织每年要向党员汇报一次工作,坚持党内重大事务让党员先知道、先讨论、先行动。完善党员权利保障制度,拓宽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落实和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逐步推进党务公开。
六、切实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领导
20.健全和落实领导责任制。要把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列入校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有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格局。校党委对全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负总责,基层党委(党总支)对所属党组织建设、党总支对所属党支部的建设负总责。校党委要定期召开会议,定期研究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现状,总结分析建设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针对学校不同阶段的工作特点和中心任务提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阶段性指导意见,对共性和难点问题进行研究,提出解决的对策建议。建立健全学院党组织负责人工作会议制度,每学期召开一次会议,讨论基层党建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解决办法,交流党建工作经验、做法和体会,推广先进经验。
21.加强基层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党务工作人员应该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不计名利、埋头苦干的奉献精神,言行一致,以身作则,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和艰苦工作取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要求,根据选配程序和条件,注意把那些政治素质高、党性原则强、热爱党务工作、业务能力过硬的同志选配到基层党务工作岗位上来。要像关心教学科研骨干的成长那样关心基层党务工作者的成长,稳定党务工作者队伍,兼职党务干部要保证用于党务工作的时间,根据履行职责的情况适当补贴教学工作量。对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要利用校报、广播等媒体大力进行宣传,同时,要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要加大对基层党务工作者的培训力度,校党委重点抓好基层党委(党总支)书记的教育培训工作,采取专题讲座、学习研讨、以会代训等形式,每年进行一次集中教育培训。党支部书记的教育培训由基层党委(党总支)组织,每年培训不少于2次,根据具体情况抓紧抓好。通过加强工作交流,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22.建立和完善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考核评估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工作基本标准》,制定基层党组织工作基本标准,明确任务,提出要求。围绕班子建设、保证监督作用、党员教育管理、发展党员工作、思政群团工作、指导支部工作、协调党政关系、工作特色等方面,在届中、届末对基层党委(党总支)的工作进行考评。党支部的考评由所在党委(党总支)按照标准和要求组织进行。通过考评,规范管理,健全激励制约机制,表彰先进,鞭策后进。鼓励创新并及时总结和推广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先进经验,树立和表彰先进典型,不断探索完善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有效措施,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深入开展。
23.完善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保障机制。基层党组织工作和活动经费列入学校年度财务预算,建立学校列支部分经费、留用党费和各单位匹配经费相结合的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充分保证基层党组织日常活动的开展。学校和学院要为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场所、设备、资料及时间等各方面保障,确保各项党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24.开展经验交流,加强示范引导。鼓励支持各基层党组织大胆创新,不断探索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开展党建工作的新路子、新办法。重视对基层党建工作的理论研究,认真总结经验。通过召开座谈会或经验交流会,听取意见和建议,交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做法和体会,推广先进经验,加强示范引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