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纺织工程专业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招生录取办法
一、报名条件
学习成绩优良,考试课无补考课程且平均分70分及以上的2017级普通本科(理科)在校生。
二、录取办法
1.遵循“成绩优先”原则,按照学生考试课平均成绩顺序录取;
2.学院组成的招生小组负责辅修第二专业学生申请的审批、录取名单的确定,并在学院主页公示http://ctc.qdu.edu.cn/;
3.录取名单,报教务处备案;
4.未尽事宜,按青岛大学及山东省有关辅修第二专业的有关规定执行。
纺织服装学院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