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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关于调整设置教学科研单位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知

日期:2015-12-16     作者:     编辑:    阅读: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各学院,校党政各部门、东校区工委,校直各党委(党总支)、校直属各单位,各群众团体:

设置科学、高效、充满活力的教学科研单位是推进学校综合改革的基础性工作。目前,我校在院系设置中存在一级学科跨学院设置、本科专业多学院重复设置、学院中设置同级别院(系)等问题,导致学科建设责任不清、专业师资重复配置、教学资源配置分散,学院管理不畅,办学活力不足。教育部2006年本科教学水平评估和2015年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均要求必须尽快解决上述问题。为加强学科建设,理顺专业设置,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科学合理配置各类办学资源,学校研究制定了《关于调整设置教学科研单位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

现将《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从学校全局出发,结合工作实际,对教学单位调整优化方案提出修改意见,于2015年12月19日下午3:00前由本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人力资源处综合管理科,办公楼239室,联系电话:85953161,同时将电子版发至qd85953161@163.com。

本次机构调整是学校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涉及到学校工作的方方面面,为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在具体实施方案下发前,各单位人、财、物一律暂时冻结。

中共青岛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青 岛 大 学 校 长 办 公 室

2015年12月15日

青大党办字〔2015〕26 号 关于征求《关于调整设置教学科研单位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知.doc

附件1:教学单位调整优化方案(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教学科研单位设置调整工作分工(草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