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大学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复试工作通知

日期:2014-01-03     作者:     编辑:    阅读:

各位考生: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工作的要求,结合我校情况,现将2013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复试及录取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试资格线

1、工业设计工程领域,有学士学位者全国联考GCT总分大于或等于178分,无学士学位者全国联考GCT总分大于或等于180分;

2、其他工程领域,有学士学位者全国联考GCT总分大于或等于178分,无学士学位者全国联考GCT总分大于或等于206分。

二、调剂

第一志愿报考山东省省内院校且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到我校的相同专业学位类别和领域(专业):

工程硕士考生要求GCT总成绩在180分以上且具有学士学位。

符合条件的调剂考生,须提交《青岛大学2013年全国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调剂申请表》(附件1)以及全国联考报名平台下载的《资格审查表》和联考网页成绩单的电子版(打包后发送至qdu85954388@163.com,命名格式为“姓名+申请调剂+学位类别”)。研究生院审批通过后将通知考生前来复试,复试时须携带本人签名的调剂申请表。申请截止时间2014年1月10日。

三、复试

工程硕士复试又称“工程硕士第二阶段考试”,考生需进行专业课考试和专业测试(面试)。具体安排如下:

(一)复试程序

复试报到→专业课笔试→资格审查、面试→择优录取。

(二)复试安排

项目内容

时间

地点

复试报到(交验复试材料一份、交复试费180元/人、领取本人复试纪录一份)

2014年1月10日

下午13:30-16:30

或2014年1月11日

上午8:00-11:30

青岛大学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宁夏路308号,青岛大学博文楼一楼大厅,原西二教)

专业课考试(凭全国联考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

2014年1月11日

下午13:00-15:00

青岛大学中心校区西院博远楼(西5教)

资格审查、面试(交验复试材料一份)

2014年1月11日

下午15:30-17:00

青岛大学中心校区东院睿思楼(东1教)407、417

1、复试报到

①须本人交验报到复试材料一套(其中含两份资格审查表)

②交复试费180元/人(鲁价费发【2009】87号)

③领取本人复试纪录一份(仔细核实填写相关内容后面试时交面试老师)

④按各学院要求准备面试相关事宜。

2、专业课考试

①专业课考试为闭卷考试,时间为2小时,考生须持全国联考准考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②工程硕士专业课考试具体考场安排,详见报到现场通知。

③专业课考试科目及其各学院(中心)联系方式请见附件2。

④专业课考试大纲可查询研究生院

(http://grad.qdu.edu.cn/graduate/infoSingleArticle.do?articleId=4602&columnId=344,青岛大学研究生院-在职教育- 2013年在职联考复试阶段考试课程大纲发布通知)和各学院网站。

3、资格审查、面试

①相关学院负责所属专业学位类型和工程领域的资格审查、面试。

②学院验证考生复试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核后,收取复试材料一套(其中含一份资格审查表);

③面试时重点考察考生思想品德、专业能力、工作业绩、综合素质等,并详细记录在研究生院提供的复试记录上。

四、复试材料准备

(一)经考生所在单位审查、签署推荐意见并按要求加盖公章的《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样表见附件3,需从教育部学位中心联考报名网站打印,电子照片及单位意见栏请盖档案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原件一式三份,两份交报到处,一份交复试相关学院);

(二)考生本人仔细填写的《2013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复试阶段的考生情况登记表》(附件4,按照报考学位类别填写)一式两份;

(三)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学历证书查询件(http://www.chsi.com.cn/xlcx/查询打印,要求是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查询方式见附件5)、学士学位证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其上述证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特别提示:资格审查时,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对学信网不能查询或查询不到毕业证的考生,本人需到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处认证。个别因评职称等原因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的考生,需提供情况说明以及本科学习成绩单、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信息(可从本人档案或原毕业学校档案馆复印,由证明单位加盖公章)。待审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必须于2014年2月底录取前提交青岛大学研究生院审查,因未按要求提交而未被录取的考生,责任自负。

(四)2013年全国在职联考准考证原件、网上打印本人全国联考成绩单及其复印件一式两份;

请将上面所需材料按序号顺序依次装订好两套:一套报到时交报到处,一套面试时交面试学院。

五、录取

按照国家要求,全国联考考试成绩当年有效,我校采取差额复试,复试资格线不是最终录取线。我校将根据国家招生录取政策、入学考试成绩 (含复试)、工作业绩以及招生单位培养能力等择优录取。

六、其他

(一)我校针对进出校园车辆实行门禁收费系统,请考生尽可能乘坐公共交通前来复试。

(二)复试录取期间,我办只接受中国邮政EMS和顺丰快递的信件来往,请考生不要通过其他快递邮寄相关资料。

(三)参加复试的考生可在2014年3月11号后登录全国联考报名平台查询本人录取信息。我校一般在2014年3月底公布复试录取结果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我校研究生院在职教育网站(grad.qdu.edu.cn)将及时公布我校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相关信息,请及时关注。

请考生务必根据《2013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报考条件》(附件6)进行自审,并提前与有关学院联系确认专业测试(面试)等具体安排,按本通知和学院要求参加各环节的复试工作。

青岛大学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532-85955750

咨询:青岛大学研究生院在职教育办公室

电话:0532-85954388,0532-85950198

E_mail: qdu85954388@163.com

地址:青岛市宁夏路308号(EMS);青岛市市南区宁德路,青岛大学浩园1号门内新教学楼1008室(顺丰快递)

青岛大学纺织学院

201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