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全国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联考复试所涉及的课程考试大纲及其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安排
1.工程硕士复试又称“工程硕士第二阶段考试”,符合复试资格线的考生需要进行专业课考试和专业测试(面试)。
2. 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法律硕士复试时,符合复试资格线的考生需要进行政治理论考试和面试。
二、复试课程
1. 政治理论复试
政治理论考试大纲适用于2013年10月份参加全国在职联考并报考我校以下学位类别的考生:公共管理硕士(MPA)、工商管理硕士(MBA)、法律硕士(J.M)。
2.专业课考试大纲
专业课考试大纲适用于2013年10月份参加全国在职联考并报考我校工程硕士各领域的考生(请注意报考学院不同,专业课大纲有不同)。
三、复试材料准备
1. 《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原件,两份交报到处,一份交相关学院。须从报名网站打印,电子照片及单位意见栏请考生所在单位审查、签署推荐意见并盖档案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考生本人须在相应位置签字确认;
2. 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学历证书查询件(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查询打印,要求是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查询方式见附件)、学士学位证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其上述证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3. 2013年全国在职联考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4. 《2013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复试阶段的考生情况登记表》(考生本人填写,按专业学位类别分别填写)一式两份。
请将上面所需材料按序号顺序依次装订好两套:一份报到时交报到处,一份面试时交相应的学院。
资格审查时,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对学信网不能查询或查询不到毕业证的考生,本人需到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处认证,因认证工作需要一定的时间(约2-6周以上),请有关考生务必在我校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以前做好此项工作。
考生须按要求如实提供报考信息和有关材料。因提供虚假信息或错报漏报信息或不能提供相关毕业证、学位证认证证明等原因而未被录取的考生,责任自负。
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考生提前准备,以免耽误复试录取。如有变动,以当年我校复试工作通知为准。
四、其他
1.请考生认真复习准备,个人联系信息如有变动,请及时告知本人报考的相关学院(或教育中心)。
2. 全国联考成绩一般在2013年12月发布,考生可登录国家报名网站免费查询。青岛大学的复试时间拟定于12月底或2014年1月初。一般待国家联考成绩发布后,我校划定复试资格线,合格考生将进行复试(含笔试、面试)、择优录取。
3.具体所需复试材料及复试方案、复试工作通知将在本网站(http://grad.qdu.edu.cn)发布,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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